1. 目的
本政策旨在确保所有交货给TWS明美的产品或零部件中没有采用来自于刚果民主共和国[以下简称“刚果(金)”]及其毗邻国家,以及来自于由军事武装力量控制地区的“冲突矿产”的金属原材料。
2. 使用范围
所有供应给TWS明美的产品、零部件。
3. 定义
3.1 “冲突矿产”包括并不限于来自于刚果(金)及其毗邻国家非法矿区的锡石、黑钨、钶钽、铁矿和黄金及其衍生物等稀有金属,特别是金(Au)、钽(Ta)、锡(Sn)和钨(W)。
3.2 毗邻国家包括卢旺达(Rwanda)、乌干达(Uganda)、布隆迪((Burundi)、坦桑尼亚(Tanzania)、肯尼亚(Kenya),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认定上述国家的矿产皆为刚果矿脉。
4. 声明及要求
4.1 TWS明美要求所有的供应商承诺,所有交货给TWS明美的产品或零部件中没有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来自刚果(金)及其毗邻国家的“冲突矿产”。
4.2 供应商应提交相关“冲突矿产”的调查资料给TWS明美,并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。
4.3 供应商应采取积极行动,以避免因违背此承诺而给TWS明美带来的经济、声誉等方面的损失。
5. 本政策从即日起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