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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明美新能源有限公司: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
2024年5月22日

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《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(试行)》,安徽明美新能源有限公司对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进行核算。温室气体总排放量为1465.61tCO2,全部为净购入使用的电力对应的排放量。


完整报告见附件:

安徽明美新能源有限公司: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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